上海公积金可否在长沙贷款

我是长沙应届硕士毕业生,户口在长沙某高校,目前公积金在长沙缴存,老公是娄底户口,公积金在上海,9月初刚刚认购了一套房子,想问的问题:(1)在已经商贷的情况下,可否转成我老公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买房子时候云顶梅溪湖的楼盘置业顾问跟我们说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长沙上海都不接受,直接上商贷)(2)我们俩都有公积金,额度怎么个叠加法?(3)我们的房贷6000多,压力很大,而我们的公积金全部闲置在那里也取不出来,求解决之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5,回复内容:


您好,1.本中心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业务。2.您该套房已办理商业贷款,您配偶的公积金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所以不存在额度叠加。3.本中心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试行)》(长金管发〔2016〕3号?)文件要求,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整个贷款流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看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你的贷款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交过来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你资料了,三个工作日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所以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2、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北京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3、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异地(包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可叠加额度。4、夫妻双方都缴存在异地公积金,只能算主贷人的额度,配偶不可叠加额度。5、一方交省直一方交异地(省内或省外合作城市)都必须到省直申请贷款。不可市直合作城市的缴存职工做主贷,省直做叠加贷款。(以上情况,必须夫妻双方都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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