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的霸王条款
本人在雨花区绿地新都会认购一套房子。。准备用公积金贷款。。开发商也接受公积金。。但在今天去签合同时发现一项不合理的条款: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买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以内缴清所有房款,三个月以内确保公积金放款到位。。不然算买受人逾期。。赔偿相应违约金。 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业主都一致认为这项条款过于苛刻。我们是愿意非常主动的配合办理贷款的。。但三个月贷款流程也许走的完。。但还让其确保放款到位这就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众所周知商贷由于各方面原因放款都相对比较慢更别说公积金了。。我有朋友前段时间买房用公积金贷款自签完合同都有五六个月啦。还没有放款下来。。但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也没有像三个月放款的时间限制。。为什么绿地新都会就会有这种不合理这么以偏概全的条款啦。。跟工作人员反映也只是说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能下来。但我接触过的公积金贷款是没有这么快的。。让其更改下合同也不愿意。。我觉得这就是霸王条款,过于偏向开发商。。也希望中心能优化效率,及时办理相应的贷款流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4,回复内容:
我管理部已与楼盘核查情况,确有此类情况,为此我部已要求楼盘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我部将上门执法。公积金贷款审批仅需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则通知客户面签,但需开发商在不动产中心办完抵押、出证才可放款,我部将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1,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贷款遵循购房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您二套房申请的是商业贷款,建议您咨询商业银行,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问题已解决,关于您提到的《借款人家庭查询申请表》不由本中心开具,由上海那边开具,您可以携带此表和身份证前往长沙的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盖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离异请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证明您名下无房产,如您婚前房产是您的名义申请的贷款,离异后必须从您的名下过户才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