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长沙融创融公馆拒绝异地公积金贷款(上海)
我于2017年11月13日,在长沙认购了融创融公馆,2017年11月12日,通过开发商的客户经理告知不能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13日选择了商业贷款,现在商业贷款还未批,但是其实是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所以我要求更改成公积金贷款,开发商拒绝修改。开发商在误导我的情况下迫使我选择了商业贷款,这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做出错误的行为后,拒绝更改。一直敷衍了事。不作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于11月30日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询问具体情况,了解到您在该楼盘购买商品房时,遇到销售人员拒绝您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当时您未向我中心反映此问题,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管理部尽可能为您提供协助,但如果您想更改合同内容,根据合同约定,您需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同时,管理部已就您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3,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未办理按月对冲的情况下,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3,回复内容:
您好,已在长沙住房公积金有开户缴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转移接收函,持接收函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在转移前后没有断缴的情况下,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每月20日起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时间有可能因银行时间顺延。请确保将月还款额足额存入还款银行卡,以免造成逾期。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4,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确保还贷银行卡内有充足的余额。本月我中心会发起扣款,建议您暂时不要动用还贷卡上的金额,等待扣款。这个对您征信没有影响。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因租房提取过公积金,需重新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