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

本人在长沙已经买了房子,现在公司已经停止一年没交住房公积金了,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境定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承或受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这边不清楚您要咨询哪一种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调基只能是单位每年审阶段做出的调整,自己不能调整,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如您要调高缴存基数,建议您与您的单位专管员协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30,回复内容:


您好,缴存属非正常状态的情况,可办理提前还款、还款账户变更,不可办理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的变更。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职工申请贷款“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后继续正常缴存”。如在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您的贷款会造成负面影响。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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