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明细提供
"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自上次提取时间至本次提取时间的还款明细"之前是在省直贷款,这个明细是去省直打印吗?没有提取过也需要提供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5,回复内容:
您好,是的,如您是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就是去您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没有提取过也需要提供,所有提取资料都是必备且都必须是原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1.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2.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您之前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新单位开户,那么是可以申请转移的,首先:带身份证到新单位公积金中心去开一个接收函,然后再登陆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 www.csgjj.com.cn下载转移申请表4份,四份都要你的单位盖公章,然后再带上开的接收函,转移申请表,还有身份证到您以前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管理部去办理转移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先必须过户到您的名下,以您的名义申请贷款,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