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资格和公积金贷款有些不解
我的情况是湖南省内户口,在北京工作缴纳公积金3年多。想在长沙购第一套房,我有些纠结的是,根据520新政是要长沙本地户口或长沙工作,才有资格,但是,长沙公积金中心指出与北京有开通合作,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而且没有户籍限制。这两者是否有冲突,我该怎么理解,烦请说明,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或省内异地、互贷城市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绑定的湖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1,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中心立即展开调查,执法大队和岳麓区管理部于12月13日前往“保利西海岸”楼盘上门执法,要求开发商对阻挠、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随后,执法大队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2,回复内容:
您好,您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不允许办理离职提取。您可以申请办理对冲,对您的账户余额没有要求,办理对冲业务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中心立即展开调查,执法大队和岳麓区管理部于12月13日前往“保利西海岸”楼盘上门执法,要求开发商对阻挠、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随后,执法大队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