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公积金提取
一定要本人亲自前来,还是也可网上办理,或者委托他让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2,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需要他人代办的,1.单位专管员代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提取资料;2.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代办,提供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提取资料;3.配偶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及其他提取资料。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因为您在张家界申请了异地公积金贷款,所以您的公积金账户状态显示账户冻结。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抵押房屋必须是在原购房贷款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前结清后30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资料至贷款管理部前台办理。所需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 3.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4.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面签时提供)5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但本中心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您是离婚后,这边会查看离婚后房屋所属产权是归哪一方,家庭名下第三套房是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并且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