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为什么每个月房贷扣的不一样!第二个月比第一个月还款多一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开始计算直至次月20日。因此首次还款金额可能会超过一个月的月还款额。您好,公积金扣款是当月借款,次月扣款,首次扣款金额是月还款额的2.1倍,以后每月扣款是月还款额的1.05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9,回复内容:
您好!上海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异地公积金不能叠加额度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9,回复内容:
您好,请问您要咨询什么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9,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7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7个试点城市:天津、广州、深圳、武汉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9,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后台无法分析您的问题,请您提供详细的咨询问题,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