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缴存公积金,长沙贷款
我老婆是长沙户口,在深圳缴纳公积金,我湖南省内户口,也是在深圳缴纳公积金,请问下,在长沙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我和我老婆分别提供什么材料?是否需要提供纳税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7,回复内容:
您好,夫妻双方都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不需要提供纳税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无法核实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以管理部工作人员指示为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深圳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要求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且符合我中心其它贷款条件的,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