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款额不对?

你好,我2013年办的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等额本息。其后降了几次利息,现在我的月还款额为什么是按照年利率3.9来计算,而不是现在的法定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30,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后台无法查询您的贷款信息,您可添加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发给微信客服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第一,查看手机安全软件是否拦截或者重启一下手机;第二,联系单位专管员核对系统内预留手机号码,若不正确,请及时修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9,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公积金没有装修提取业务,公积金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境定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承或受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30,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30,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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