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你好!请问在雨花区如何申请公租房,具体地址有哪些地方?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只有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1,回复内容:


您好,省直公积金和本中心属于两个不同单位不能累计叠加额度计算,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境定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承或受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请问你咨询的是哪一种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1,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添加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信息反馈至微信客服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信息反馈至微信客服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1,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偿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3.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4. 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购房地在长沙,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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