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提取公积金后会注销公积金账户的问题。

你好,我原本在长沙工作,去年六月离职去湘潭工作。如果我本次提取在长沙的公积金后,将来如果再回长沙工作,会不会影响我在重新开公积金账户,到时候可以把湘潭的公积金账户与长沙的合并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7,回复内容:


您好,您这次办理离职提取销户,对您再次重新开户不会有影响。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至于您是办理离职销户提取还是办理公积金转移由您自己决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没有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如您株洲公积金转移至长沙了,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如您株洲公积金办理的是销户提取,长沙这边是重新开户,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这个月20日前会划拨完,不会对您的征信造成影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6,回复内容:


您好,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与本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是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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