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后提取

2015年10月签订购房合同在长沙商贷买房,夫妻双方共同购买,2016年3月还贷,配偶长沙住房公积金在2016年5月提取一次,我是2016年9月在长沙交住房公积金,之前在上海交,目前上海住房公积金还没有转到长沙,如果我的公积金从上海转到长沙之后,可以马上提取吗,最多能提取多少个月的,后续住房公积金是否没有每年提取一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转移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记录的;2.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的;3.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4.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5.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6.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账户已经停缴封存的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需在接收地公积金中心开具一份接收函,然后再登录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www.csgjj.com.cn下载转移申请表4份,四份都需要转入或转出单位盖公章,然后再带上开的接收函、转移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原单位的缴存的管理部去办理转移手续。本中心已开通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若您的转入地也开通该平台的,则直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即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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