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你好,我是长沙市公积金,现在已经通过了公积金贷款,这个月还第一次,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01,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干部身份证明没有固定模板,不同性质的单位开具干部证明的部门不同,建议您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01,回复内容:


您好,在线办理提取图片上传不成功的解决方法:建议您用电脑上我中心官网点击蓝色一栏的网上业务大厅单位个人版登陆,点击“我要提取”后,选择提取类型,在选择图片时,尽量选择图片内存较小的图片内存越小,上传速度越快,格式要求为jpg或png的,具体要求可参考上传图片旁边的提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01,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01,回复内容:


您好,也是可以的,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提取业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在线办结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离职和退休提取三大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01,回复内容:


您好,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计入套数,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您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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