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额度测算问题

我单位每月缴存按1920元基数缴费192,合计384元实际每月到卡工资4200+,我可按单身、单户口、30年 测算 1、根据最新条文: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1)、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29万)(2)、购建房(40万)(3)、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万) 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前面都是废话------------ 2、然后再根据 第十六条 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测算可贷额度。(1)、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一半。(2)、未婚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测算出月还贷额高于缴存基数一半时,可按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测算月还款额--------------(那么我 个人月缴存额度是1920、家庭月收入额度是4200,这一项的贷款额度是到底怎么计算,最终有多少额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uo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7,回复内容:


您好,补缴不算正常缴存,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具体贷款资料以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前台工作人员审核为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7,回复内容:


您好,武汉已接入全国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如您原单位账户已封存,无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长沙开户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7,回复内容:


您好,用户信息不存在有以下几种原因:1、是省直公积金或其他市公积金在我市公积金官网注册会显示用户信息不存在。解决方法:建议咨询省直公积金或其他市公积金如何查询注册2、单位专管员将身份证信息录入错误。解决方法:建议先咨询专管员核实身份证信息是否正确,有误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去管理部更改3、办理过离职提取且销户。4,单位专管员还没有开户。解决方法:建议联系专管员是否未开户。5,身份证号码还是15位没有升位的,解决方法:联系专管员或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缴存管理部进行升位。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7,回复内容:


您好,满足本中心二套房贷款条件,距离上次提取时间6个月方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7,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更换单位后,有连续正常缴存,没有出现断缴情况就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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