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我是今年3月选调由郴州到长沙的,我14年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在今年3月份卖掉了(有注销登记记录),预计5月份新单位能给我办好长沙市直de公积金,我能用公积金贷款在长沙买房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07,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情况,需要正常汇缴六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职工)根据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相应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中间不得出现断缴或补缴。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与申贷日的时间间隔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情况由管理部根据您的缴存流水进行审核。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核定,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出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入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并按规定缴存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的汇缴比例是8%-12%。每个单位会有一个固定的汇缴比例。公积金缴存基数x汇缴比例x2=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额。据此,核定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036元(5605.5×3×12%×2=4035.9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00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必须在本区域内无房,用于购买首套房,感谢你的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述的情况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无法给您提供协助,敬请谅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10,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手机转账,备注信息未填写详细,是无法转账成功的,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转账凭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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