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合贷款问题

您好,楼盘不允许我使用组合贷款方式买房,说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只能使用商业贷款,是这样的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7,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如夫妻双方一方本中心,一方异地则只能以缴存在本中心那方计算额度,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宁乡公积金与本中心的政策是一样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7,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基本条件: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二手房贷款条件: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7,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补缴。对于申请贷款可能有影响,本中心贷款条件规定必须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补缴补缴不算正常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7,回复内容:


您好,我们并未强制要求开发商必须与本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开发商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合作,您可以点击公众号下方的-“服务中心”-“合作楼盘”可以查到与本中心合作的楼盘,或者登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方首页的合作楼盘,也可以查到.感谢您对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4-2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电话联系您,了解了详细情况,根据您所述情况,您(深圳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作为主借款人,配偶(本中心缴存职工)可以一同计算贷款额度。经我中心宁乡县管理部调查,窗口人员告知的是同一政策规定,与热线坐席说法一致。如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欢迎您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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