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对充业务可以直系亲属代办吗

我人在异地,办理长沙公积金对充业务可以直系亲属代办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对充?需要要什么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31,回复内容:


您好,直系亲属不可以代办,配偶可以代办,需要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3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30,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未婚,就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本人建行、交行银行卡。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30,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3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3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满足购房提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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