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

你好我买了商品房后,用的商贷,我可以把自己的公积金取出来吗?具体怎么办理?要什么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9,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6,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广州签订异地互贷协议,受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6,回复内容:


您好,本次提取时间必须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建议您9月份再办理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6,回复内容:


您好,首次划拨金额是月还款额的2.1倍,以后每月划拨月还款额的1.05倍。您可以查询一下您的公积金流水与还贷银行卡流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6,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需要转灵活就业账户自行解封缴存公积金,可去缴存管理部办理转移灵活就业账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6,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若满足购房资格的,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可在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中心个人贷款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