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地址

如果以整备好所需资料,提取方式是直接去某银行还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具体地址是在哪里?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2,回复内容:


您好,提取可在任意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以下是各个管理部地址:天心区管理部:天心区新姚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岳麓区管理部:岳麓区金星大道一段市政务大厅二楼北侧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二手房交易中心四楼)雨花区管理部: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芙蓉区管理部: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望城区管理部:望城区望府路198号区政务中心二楼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金茂路288号星沙公园南门浏阳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4号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宁乡县政府办公大楼东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8,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关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深圳公积金,建议您详细咨询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职工申请贷款“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后继续正常缴存”。如在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您的贷款会造成负面影响。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9,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补缴不算正常汇缴,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9,回复内容:


您好!签订借款合同后,还有办理抵押、通知银行放款、银行放款等环节。这几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均不受我中心控制,因此无法准确回答“从面签到银行放款需要多少工作日”。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9,回复内容:


您好,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中间无断缴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3个月(含)以上,且合并计算缴存时间需达到6个月(含)以上,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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