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购买二手房是否可以申请组合贷
我于日前看中一套二手房,并已交付订金,该房是我家的首套房,之前是无房户,想请问首套房且是二手房的是否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是否需要指定银行才可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8,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二手房也可以申请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0,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立即管理部联系该楼盘相关人员,该负责人称可能是销售人员与购房人沟通不充分,产生了误解,承诺会再与购房人详细沟通,避免误会。同时,管理部再次告知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任何阶段,均不可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随后,我中心电话联系您,告知此情况。若您再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及时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单位开户】单位办理开户需要准备资料有: 单位开户提供资料:1.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一式二份;2.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统计表》一式三份,并附excel电子文档资料;3.汇缴职工个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设立单位的批准(登记)文件原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5.法人单位授权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