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购买二手房,贷款已经发放,但是担保公司说你们收了购房合同,请问你们要购房合同原件存底吗,我能拿回来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2,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贷款地公积金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在申请贷款时要求提供复印件且在面签时出示原件,期间本中心不会保留购房合同原件。若有疑问建议您咨询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柜台。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1,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名下有公积金贷款,不能做离职销户提取。只能做还贷提取,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1,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建议您去缴存管理部补签公积金缴存托收授权书,补签协议后将足额的月缴存额存入银行卡内,银行会自动划扣缴存到公积金账户。每月10日从指定账户里面直接划扣缴存金额。若10日没有扣到,本月15、20、25日会再扣一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打印还款记录只是作为个人查看使用,可以登录我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查看还款记录,网厅内的记录可以导出和打印(不带章)。如果您打印还款记录是为了去其他部门办理业务,需要加盖公章才能作为有效材料,有两种方式可以打印:1.如果您去办理业务的部门认可电子章为有效公章,可以由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将您的还款记录导出为PDF格式(带电子章),再通过彩页打印机打印。2.借款人本人前往当时办理贷款的管理部打印还款流水并加盖公章(为避免您办理业务的部门不认可其他管理部的公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1,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