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办理商贷后,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类形式,一类是购房提取,一类是商业贷款还贷提取。购房提取额度是不超过首付款,我想咨询的是:1、第二套房办理商贷后能否提取不超过首付额度的公积金;2、若能提取不超过首付额度的公积金,正常还贷12个月后是否还能提取一年还款额度的公积金以冲抵商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发票出具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购房出具发票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发票开具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5.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若公积金前后没有断缴的公积金转移至株洲公积金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长沙市内购房的在本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修改手机号码有3种方式:1、已使用原手机号注册了个人版网厅的职工,可在个人网厅设置中修改绑定手机号;2、单位专管员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修改本单位职工手机号;3、职工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任一管理部修改手机号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7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7个试点城市:天津、广州、深圳、武汉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