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公积金贷吗
现有150平米住房一套,2012年买的,原是商业贷,现在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5,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离婚协议中有明确写明房子归属情况的,再购房属于首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5,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和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用于每月归还贷款:1.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时与管理中心一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也可以在贷款期间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2.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5,回复内容:
您好,现第三方代缴公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执行本中心贷款政策,资料没有不同。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具体公积金贷款资料可登陆官网,在“场景式服务”板块中选择查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5,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了购房提取后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