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同一套房在当年度已经办理了一次部分还贷,由于遇到急事需要用钱,可否取消部份房贷,把钱拿出来.继续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5,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了提前部分还贷的,无法取消该项业务,也无法提取余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3,回复内容:
您好,雨花区管理部: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商贷还贷提取的只能本人携相关资料至柜台办理。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您需要在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管理部通过提供的资料将转移申请上传至转移平台,我中心通过转移平台将您的账户信息和账户余额转移至上海的公积金管理部。如需提取,需封存6个月在本中心申请离职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湖南省内异地城市签订异地互贷协议,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张家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相关贷款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属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服务请咨询12333.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