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

我是否可以同时把我和老公的一起提取,已还款一年,将近两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9,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夫妻双方可以一起提取,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最对24个月的还款额。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需要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补缴不是正常缴存,建议您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部核实。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8,回复内容:


您好,湖南省内各地公积金(除省直)在长沙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可申请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每月15日起进行划拨,具体到账时间有可能因银行时间顺延。只要您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并且确保公积金划拨足以抵扣您的月还款额,您不用担心会有逾期的情况。扣款至28号都属于正常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9,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与单位沟通,单位仍拒绝为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向我中心举报。举报单位不缴公积金需提供以下信息: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被举报单位详细信息(准确的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详细情况(入职时间、是否从工资中扣除了公积金部分、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举报方式:拨打12329热线或主任信箱留言。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会展开调查,进行核实处理。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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