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疑问咨询
领导,你好!我爱人是缴的长沙市公积金,而我缴的是湖南省直公积金,以我爱人的名义申请贷款,能把我的公积金也一起做进去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省直公积金与本中心属于不同单位,政策也不同,无法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武汉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满足本中心其他贷款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四个种类:1.期房按揭贷款;2现房贷款; 3,二手房贷款;4.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离职封存满6个月,可在网上办理离职提取,携本人湖南省内交行、建行、工行、农行或长沙银行的银行卡去任意管理部绑定,且预留手机号码注册登陆网上业务大厅,可通过上传银行卡照片和身份证照片办理离职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后,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提取与贷款符合公积金政策条件即可办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