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
我用商贷买了一套房,然后办理了购房提取。 之后又缴了一年的公积金,现在可以把这套房子进行商转公操作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若本套房申请了购房提取,那么该套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6,回复内容:
您好,如是本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都是缴存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则可以申请办理对冲业务。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对冲业务。您配偶转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后,可以申请添加对冲关联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办理的期房贷款,则是由您的开发商通知您前往管理部面签。如您是二手房贷款则会短信通知您面签,省外手机号也可以收到面签短信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6,回复内容:
您好,1.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15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咨询平台仅提供有关公积金业务咨询。2.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6,回复内容:
您好,如要按新基数计算,需在新基数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未满六个月,按原基数计算。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