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息事宜
主任您好!我在网上查询本人公积金明细情况,发现一年多均未计算资金利息,请问:公积金是否有利息?怎么计算利息?我记得原来是半年计息一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每年6月底按照当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计算方法结息,从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计息周期。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在南昌申请公积金贷款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相关政策。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且长沙公积金已开户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在常德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有关贷款政策。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可以申请取消,本套房取消后不可再申请办理。携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