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非长沙户口且缴纳深圳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用配偶公积金在长沙买房

你好,请问,本人长沙户口已婚,配偶省外户口,本人及配偶均在深圳工作,缴纳深圳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用配偶或者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在长沙买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我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深圳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要求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且符合我中心其它贷款条件的,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在贷款办理期间,停缴、欠缴、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均会影响贷款发放。若您因换工作,从原单位离职,建议您携身份证尽快至贷款管理部(岳麓区管理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手续,避免出现断缴情况。根据您所述情况,建议您以缴存基数4980元,缴存比例百分之12,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避免对您的贷款申请产生影响。我中心多次尝试电话联系您,均无法接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前往管理部办理开户手续时,可向窗口人员说明情况,窗口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立即联系“江山帝景”楼盘相关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据该负责人介绍,该楼盘是公积金合作楼盘,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目前该楼盘暂无新开售的楼栋,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认购”,不存在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若您以后购房时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及时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发票开具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5.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无法在本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6,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贷款期间可以变更贷款方式,携本人身份证至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即可。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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