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与缴纳提问,紧急

您好!我(公积金缴纳号137879579)于2016年8月24日与公积金中心面签,于岳麓区麓谷小镇(乐谷园)购买了一套现房,但面签到现在已经一年半,审批流程一致处于抵押办理、担保公司正在办理状态,现在我需要自己创业,但是之前面签时,工作人员和开发商告知,不能停缴公积金,也不能变更缴纳的基数和比例,因此我想知道:第一,我这个月辞工,自己创业,我原来单位需要给我停缴或者封存吧,会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第二、我这种情况下,我之前的缴费基数是5213元,缴纳比例为8%,依据规定,需要提供纳税证明,能办理灵活就业缴纳公积金吗?工作不影响贷款能衔接好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在贷款办理期间,停缴、欠缴、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均会影响贷款发放。若您因换工作,从原单位离职,建议您携身份证尽快至贷款管理部(岳麓区管理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手续,避免出现断缴情况。根据您所述情况,建议您以缴存基数4980元,缴存比例百分之12,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避免对您的贷款申请产生影响。我中心多次尝试电话联系您,均无法接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前往管理部办理开户手续时,可向窗口人员说明情况,窗口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3,回复内容:


您好,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贷款地办理对冲即可,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05,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两种方式:1.所购房屋设定抵押。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用于设定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价值议定书》。《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23,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基数后需连续政策汇缴满6个人之后才能按照新基数计算,具体审核额度以前台管理部审核为准,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uo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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