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办不了对冲?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3,回复内容:


您好,您携带身份证到您贷款地管理部打印合同复印件改善公章,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感谢您对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上午本中心系统正在升级调试,但现已恢复正常,给您带来不便非常抱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1.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2.公积金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境定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承或受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您满足离职、退休或出境定居提取条件,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1.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或异地管理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或夫妻双方分别在管理中心和异地管理中心缴存的,也可累计额度,异地管理中心不包含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2.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综合评定,最终能贷款多少,要把贷款资料上缴到贷款管理部后综合评定才能知道。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1.前往市房产局交易大厦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咨询台购抵押合同一套(共三本)。2.带上身份证、新房产证及新购房的契税发票每月1-14日工作日时间到开福区公积金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新房的抵押登记表、委托书,再去市房产交易大楼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新房的抵押手续。3.将房产交易所出具的收件收据单送公积金中心,并领取原抵押的房产证及他项证注销表、委托书返回房产交易大楼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省内长沙市外户籍家庭还需提供在长沙市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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