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别省内异地和省直,能用省内异地不用省直贷款
本人在长沙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有缴纳满六个月,妻子在株洲攸县有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在长沙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请问我能用妻子一方公积金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省内长沙市外户籍家庭还需提供在长沙市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咨询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1.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2.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后台工作人员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就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或异地管理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或夫妻双方分别在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异地管理中心缴存的,也可累计额度,异地管理中心不包含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