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征信报告
征信报告能使用在中国人民银行网上申请的报告吗?因为身份证是8年前的,照片跟现在对比有差异,无法在银行自助查询征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是的,您的这种情况不属于本中心的业务范畴,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北京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没有户籍限制, 长沙外湖南省内户籍无房的在限购区域内只能购买1套(需提供长沙市连续12个月社保或者个税证明)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重新开户,然后将原缴存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开公积金账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其他城市还没开通,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