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蓝山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缴费在长沙办理公积金贷款
我是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政府部门职工,户口在长沙,妻子户口在永州,两人均有在永州市蓝山县缴纳公积金,目前已有5年,现准备在长沙购买首套商品房住房,请问是否能够进行公积金贷款(我和妻子)?如能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7,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1.本套房作抵押:借款申请表一份、个人征信授权书、身份证(本人或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填写未婚承诺书。未婚的到柜台填写未婚承诺书)、户口本、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产证。资料审核没有问题后结清银行贷款,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款证明。选择本方式转贷款的,应于商贷结清3000 56 、身份证(本人或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填写未婚承诺书。未婚的到柜台填写未婚承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1.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2.如您原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您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您可以让新单位专管员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需要:首先带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开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于11月28日前往“金科天悦”楼盘上门调查,核实情况。管理部向该楼盘相关负责人宣讲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指出该楼盘销售人员阻挠、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违规行为,并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不得拒绝或者阻扰住房公积金贷款,加强销售人员队伍管理。该楼盘负责人承诺,将大力支持职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对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区别对待。随后,管理部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11月28日,该楼盘已提交公积金贷款签约材料,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我中心明确,全市新建楼盘按照现行楼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满足铁路分中心贷款条件,距离租房提取间隔6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