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一年公积金转湘
您好,请问我在天津分公司工作一年之后转到长沙分公司,但是只显示在长沙开户的公积金,并没有将在天津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转过来,这是为什么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先咨询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已开通全国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如果已接入,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长沙缴存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如果暂未接入,在您原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您可以让新单位专管员办理转移手续,也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需要:首先带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开一个接收函,然后再登录天津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下载转移申请表4份,四份都要您天津的原单位盖公章,然后再带上开的接收函,转移申请表,还有身份证到您天津以前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管理部去办理转移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7,回复内容:
您好,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中间有断缴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7,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购房出具发票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公积金提取只能用于本人名下的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提取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房产,其他性质房产均不可提取公积金或申请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7,回复内容:
您好,一般员工离职或者发生单位转移,单位才会对职工账户进行封存,建议您首先咨询单位专管员,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7,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后台无法查询您的扣款信息,您可添加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信息反馈至微信客户,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