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明晟壹城楼盘不能组合贷款

长沙明晟壹城9月份开盘时楼盘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又表示不能组合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9,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1.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2.如您原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您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您可以让新单位专管员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需要:首先带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开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长沙县管理部于11月28日前往“金科天悦”楼盘上门调查,核实情况。管理部向该楼盘相关负责人宣讲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指出该楼盘销售人员阻挠、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违规行为,并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不得拒绝或者阻扰住房公积金贷款,加强销售人员队伍管理。该楼盘负责人承诺,将大力支持职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对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区别对待。随后,管理部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11月28日,该楼盘已提交公积金贷款签约材料,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我中心明确,全市新建楼盘按照现行楼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满足铁路分中心贷款条件,距离租房提取间隔6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8,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由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也不需要无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没有固定模板,建议您详细咨询工作单位或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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