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公积金相关咨询

我于2016年11月份在开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按揭贷款已经付款了一年,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备案我的房子,我想问这样可以去以购房提取公积金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2,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购房提取的其中购房合同未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无法申请公积金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利率: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2、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房贷款年限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二套房利率上浮10% 3、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遇利率调整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最新的利率标准执行。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1,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如具备购房资格的,北京缴存职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开始计算直至次月20日。因此首次还款金额可能会超过一个月的月还款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扣款是每个月20日扣款,如果因为银行卡金额不足而没有扣足,会从21日扣到27日,27日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扣款日。如果本月没有扣足,下个月会补扣,但是会产生罚息。 建议您尽快将足够的金额存至还贷卡上。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1,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贷款期间无断缴,公积金仍在继续正常缴纳,且月缴存未发生改变,那么一般对放款无影响。建议您向贷款管理部说明情况,由管理部了解具体情况后进行判断。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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