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停缴公积金已封存多年且身份证当时登记是15位数,怎么变更信息并网上提取

芙蓉区公积金已封存多年,无公积金贷款,但是当时登记身份证号码为15位数,无预留手机号码和没有绑定银行卡,现在无法在网上注册并提取,请问一定要在当时缴纳地芙蓉区管理中心变更身份证号码和预留手机号绑定银行卡吗?可以我本人在其他管理部1月2号来弄吗?如果弄好后,可以在网上提取了吧?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1.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信息修改卡(单位盖章有效)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进行修改和预留手机号码。2.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2,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购房提取的其中购房合同未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无法申请公积金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划拨是每月20日之前,从公积金账户划拨到还贷银行卡。首次划拨金额是月还款额的2.1倍,以后每月划拨月还款额的1.05倍。您可以查询一下您的公积金流水与还贷银行卡流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业务声明书是在公积金管理部柜台签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客服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补缴不算正常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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