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内的余额问题
公积金贷款时,里面的余额能否直接作为增加的首付额度直接抵消贷款本金?还是只能贷款一年后办理年度对冲本金使用?注:首套房,104.5平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贷款地管理部可以办理对冲业务,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客服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1.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2.如您之前湘潭公积金办理了公积金转移,可以计入贷款额度进行计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加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客服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5,回复内容:
您好,1.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信息修改卡(单位盖章有效)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进行修改和预留手机号码。2.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