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你好,我想问一下自6月1号开始后,还可以凭借离职证明和公积金申请单提取公积金吗?如果不能提取的话有什么解决办法?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离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方可办理离职提取。所需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7,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7,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7,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7,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7,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