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主任好,本人湘潭户口,在长工作5年以上,湘潭有一套房,贷款未结清,请问在长是否有购房资格,如果有资格是算首套还是第二套,首付和契税如何计算。盼回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3,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那么第二套房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首套房是商业贷款未结清,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注销一套不计入套数)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2,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申请我中心贷款,贷款是按照我中心的贷款政策进行审核及核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注销一套不计入套数)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1、二手房,拍卖房买卖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原件的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6. 借款合同(有贷款的提供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2,回复内容:


您好,若本套房申请了购房提取,那么本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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