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缴纳的公积金在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
您好,请问在深圳缴纳公积金,在长沙购买首套住房时能不能申请公积贷款,户口在湖南常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那么另一套房商业贷款暂时不能进行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注销一套不计入套数)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若配偶公积金未使用过,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可申请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如遇开发商拒绝、阻挠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接到举报后,我中心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销户提取之后,若有新单位缴纳,重新开户汇缴即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