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太低了

现在长沙房价太高,房价总款基本都在一百万以上,而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60W根本买不到房,除非首付五六十万,那首付20%就是个幌子,都是假的,说的好听而已,强烈建议额度提高到80-90万,满足首套刚需购房。(不要跟我说组合贷款,我一个月跑了不下十个楼盘,没一家支持组合贷款的,有的工作人员甚至说组合贷款是什么?没听说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如遇开发商拒绝、阻挠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接到举报后,我中心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3,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家庭(含夫妻双方)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之和为准。个人信用信息显示的未结清住房贷款对应的房产,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以外的,也应计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您所述,若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您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则均计入套数,您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同时《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3,回复内容:


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中间有断缴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自行结清后30天内必须完成抵押手续,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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