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及再贷
现有1套自住房是公积金对冲还贷,如果还清贷款,卖掉现有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注销一套不计入套数)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2,回复内容:
您好,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转贷房产设定抵押(本套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出,只能用本套房作抵押)。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前结清后30天内携相关资料至贷款管理部前台办理。所需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3.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 配偶无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2,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家庭(含夫妻双方)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之和为准。个人信用信息显示的未结清住房贷款对应的房产,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以外的,也应计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您所述,若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您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则均计入套数,您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邵阳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2,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需要您先付首付,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扣款是每个月20日扣款,如果因为银行卡金额不足而没有扣足,会从21日扣到27日,27日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扣款日。(有的银行会扣到31日,比如建行)。如果本月没有扣足,下个月会补扣,但是会产生罚息。工行的话,如果余额不足就不会扣款(一毛钱都不扣),所以工行的一定要存足够的钱到还款卡才行,不然本月没有扣到钱,下个月的罚息会比较多。建议您27日前将差额存到还贷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