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离职提取细节咨询

你好,我于今年3月离职,单位4月封存公积金,现已在外地。关于公积金提取咨询若干问题如下:

1.六个月期限是否包括封存当月,即今年10月初,国庆节后是否就可提取?

 

2.因单位财务结算制度原因,致辞职时开具的离职证明未能加盖单位公章。若届时现场提取,离职证明上没有单位公章,贵中心的管理服务部门能否认可?

 

3.若网上提取,是现在返回长沙,前往贵中心任意一个分部,将省内指定银行卡与公积金账户捆绑,待期满后,届时直接网上提交身份证和公积金捆绑的银行卡复印件即可?该途径,前往贵中心捆绑银行卡时以及六个月后提交网络申请时,两个时段是否也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请给予解答困惑,谢谢。顺带说声抱歉,咨询的问题有些多,还请见谅。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5,回复内容:


您好,第一,封存后6满个月即可办理离职提取;第二,没有离职证明的可以申请网上离职提取,提供身份证及绑定银行卡即可。第三,绑定银行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及湖南省内本人的建设、工商、交通、长沙、农业银行银行卡至任意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属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服务请咨询12333.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在没有办理按月、按年划拨业务的情况下,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深圳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要求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且符合我中心其它贷款条件的,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14,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其中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异地(包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不可叠加贷款额度。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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