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时间有补缴

我媳妇是长沙户口,现在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今年5月份办理的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但是8月份是在9月份补缴的,所以不连续,想问如果我现在1月底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和办理面签、网签;申请公积金贷款会成功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补缴不算正常缴存,申请本中心公积金贷款。需连续正常缴存满六个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贷款利率都是一样的,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是2.75%,6-30年,利率是3.25%,二套房是在原利率基础上上浮10%.而商业银行的利率,建议您咨询相关商业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综合评定,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一起缴存的,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5减去实际年纪。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未来可缴存年限按借款人身份证日期计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3,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按新基数进行,需要在新基数的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如未满六个月,则按原基数计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3,回复内容:


您好,户口信息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建议您尽快办理身份证信息更新,您申请本中心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照本中心贷款政策执行。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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