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你好,我是在长沙上班的外省人,目前在长沙购买首套住房,请问外省未婚人士因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工作单位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1.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深圳已接入全国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如您原单位账户已封存,无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长沙开户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的本人的建设、工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在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麻烦您提供下您的身份证号码或者个人账号,以便详细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还款1年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年限,建议您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如配偶未缴存在本中心还需提供收入证明(5000元以上提供纳税证明、3个月的银行流水),夫妻双方前往贷款地管理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