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取
您好,账号105778703,查下封存日期。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是2017年9月4日,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17〕10号)第二十条规定“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包含借款人和配偶名下所有房产,不论产权归属为婚前一方财产或双方共同财产,且包含除夫妻共有以外其他共有形式的房产。因离婚致使房屋产权已过户,不归属借款申请人的,此房屋不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但该房屋在婚姻期间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目前尚未结清的,须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您所述,您名下目前有一套婚前购买的住房(计入套数),婚姻期间内有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计入套数),再买房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1.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是2017-7-12,封存未满6个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是2017-8-28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