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后,公积金提取
我去年首套房使用市公积金贷款,每个月需还房贷,现缴纳市公积金已达两年多,请问我能提取出来用于装修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提取业务里面没有装修提取,如您满足本中心还贷提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还贷提取。还贷提取条件: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购房地在长沙,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点击进入-“我的公积金”进行查询,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点击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咨询或是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 第一,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百分之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开福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第二,提前还款是偿还贷款本金,不收取收其他费用。部分提前还贷偿还贷款本金,不能缩短贷款年限。 ? ? ?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您需咨询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详情您请拨打12329转株洲专线,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您需咨询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